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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關于中國GDP數據的調整及其存在的問題
(內容提要:論文深入研究了世行調整中國GDP數據的原因、方法和結果,系統(tǒng)地闡述了90年代初以來中國統(tǒng)計體系和價格體制改革所取得的巨大進步,以事實為依據,利用大量翔實的資料,對世行的調整方法進行了逐項剖析,揭示出其存在的問題,闡明了這種調整方法已經不符合中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世行不應再調整中國GDP數據的基本觀點。
本文發(fā)表在《經濟研究》1999年第6期。)
90年代初,世界銀行派代表團對中國統(tǒng)計體系進行考察之后,發(fā)表了一篇考察報告:《轉換中的中國統(tǒng)計體系》。報告認為,中國統(tǒng)計體系雖然進行了深入的改革,但其在基本概念、調查范圍、調查方法等方面仍存在著很大缺陷:基本概念仍深深扎根于傳統(tǒng)的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調查范圍仍主要限于物質生產領域,調查方法仍以傳統(tǒng)的全面行政報表為主;中國價格體制雖然進行了許多重大改革,但仍保留著傳統(tǒng)價格體制的許多本質特征,許多產品的價格仍然處于政府控制之中。這些情況導致中國官方國內生產總值(GDP)總量數據的低估和速度的高估。1994年,世行發(fā)表了一篇專題報告:《中國人均GNP》。它以上述考察報告為依據,對中國官方1992年GDP數據進行了較大幅度的向上調整。世行公布的1993-1997年的中國人均GNP數據是在其調整后的中國1992年GDP(注1)總量數據和中國官方公布的經濟增長率數據基礎上計算出來的。因此,世行公布的中國1992-1997年人均GNP數據遠大于中國官方人均GNP(注2)的美元折算數。本文闡述世行關于中國官方1992年GDP數據的調整及其存在的問題。
一、世界銀行關于中國官方GDP數據的調整
世界銀行對中國官方GDP數據的調整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致性調整、范圍調整和估價調整,綜合調整比率為34.3%。其中一致性調整和范圍調整是關于統(tǒng)計體系的不完善所做的調整,估價調整是關于價格體制的影響所做的調整。
世行關于中國官方GDP數據的調整情況簡要概括在表1中:
表1:世界銀行關于中國官方GDP數據的調整
調整項目 調整幅度 對GDP的影響(%)
自產自用的糧食 上調20% +0.8
存貨增加 下調1/3 -1.6
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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