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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省宜林地拍賣情況地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
最近,我們深入有關市縣對全省宜林地資源的拍賣情況進行了調查,基本摸清了我省宜林地資源拍賣工作的現狀,發(fā)現了一些制約宜林地開發(fā)利用的癥結問題,并結合這些問題提出了我們的初步意見。一、我省宜林地拍賣與治理的現狀
宜林地主要指適宜植樹造林的荒山、荒地、荒灘,宜林地拍賣是指宜林地所有者將自己所有的宜林地使用權以拍賣的形式轉讓給他人,取得一定出讓金的行為,實質上是一種新的承包經營形式。通過宜林地拍賣把土地資源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可以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開發(fā)治理宜林地資源的積極性。
早在 80年代,針對林業(yè)“三定”以來,群眾承包的責任山長期得不到治理的問題,有些地方就將集體的宜林荒山、荒地和荒灘(當時稱“三荒”)承包或無償分配給農民群眾開發(fā)治理。但由于群眾存有怕政策變等心理,開發(fā)治理成效不大。90年代以來,全省各地借鑒以前的經驗教訓,把拍賣“三荒”作為擴大我省森林資源,促進林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措施,出臺了一系列文件。1990年省政府《關于動員全省社會力量加快發(fā)展林業(yè)的決定》規(guī)定:對林業(yè)“三定”后在荒山、荒灘、荒地上營造的中幼齡林,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可以活立木為載體,實行營林勞動、管理、科技、資金投入的有償轉讓,或稱“買賣青山”。1994年省林業(yè)廳制定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拍賣宜林“三荒”工作的意見》,對我省宜林“三荒”范圍、拍賣的程序、拍賣價格的確定、拍賣年限及保持林業(yè)政策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等問題進行了規(guī)范。各地也相繼出臺了一些拍賣“三荒”的優(yōu)惠政策措施。全省出現了宜林地拍賣治理的高潮,到目前為止,全省共拍賣荒山、荒丘、荒灘、荒地520萬畝,共有78533戶,366家企事業(yè)單位和團體購買了宜林地,其中已有60%得到了初步治理開發(fā)。
總結各地宜林地拍賣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單戶公開競爭拍賣。對交通方便、立地條件較好,治理難度較小的宜林地,單戶有能力治理的,采用單戶公開競爭招標拍賣。
2、聯戶購買,股份開發(fā)。對宜林地面積較大,分布
相對集中,一家 一戶難以治理的,由農民群眾通過聯戶購買,股份開發(fā),按股分紅。入股的方式包括:資金入股、技術入股、投勞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入股的股東包括農戶、個體戶、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政府機關等。
3、均分到戶,拍賣治理。有些地區(qū),為了避免在治理見效后出現“紅眼病”,將宜林地按立地條件合理搭配,平均劃分到戶,由各戶向集體交納宜林地使用費或按收益分成。這種方式在遷西縣圍山轉治理中普遍存在,由于圍山轉多種植板栗等經濟林木,效益較高,這種方式較受歡迎。
4、改包為賣。為了維持以前形成的承包關系,保持政策的連續(xù)性,進一步強化承包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修改承包合同,合理作價,一次性賣給原承包者。對承包后逾期未治理或治理效果較差的,集體收回,統(tǒng)一作價,公開招標拍賣。
5、面向社會跨地區(qū)跨行業(yè)拍賣。到目前為止,全省已有366家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購買了宜林地。目前,參與跨行業(yè)購買宜林地的主要有:城鎮(zhèn)下崗職工、城市個體工商戶、機關干部、企事業(yè)單位在職職工等。團體主要有:廠礦企業(yè)、政府機關、賓館飯店等,其購買的目的主要作為本單位的生產開發(fā)基地或休閑旅游度假基地。投資達200萬元以上。
目前,農村宜林地的開發(fā)項目主要是發(fā)展林果業(yè)、養(yǎng)殖、旅游業(yè)、建立工業(yè)原料基地。
二、我省宜林地拍賣的主要做法和存在問題
(一)主要做法
總結我省宜林地拍賣工作,主要做法是:
1、強化組織領導 積極穩(wěn)妥推進
經過近幾年來的宣傳發(fā)動,各地對宜林地拍賣工作較為重視,多數地區(qū)把這項工作擺上了議事日程。在調查的縣(市)發(fā)現,多數縣的縣委、縣政府都成立了由縣主要領導掛帥,林業(yè)、水利、土地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宜林地拍賣領導小組,有關鄉(xiāng)村建立了拍賣組織,精心組織拍賣工作。曲周縣成立了由主管副書記任組長,主管副縣長任副組長,農工部、土地局、林業(yè)局、開發(fā)辦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各鄉(xiāng)(鎮(zhèn))、村也成立了相應組織,具體負責林地使用權拍賣工作的組織。
2、規(guī)范拍賣程序 保證公正公開
在宜林地使用權拍賣過程中,各地著重抓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制訂拍賣方案。在拍賣前對宜林地進行摸底調查,統(tǒng)一規(guī)劃。制訂拍賣方案,交群眾代表討論,報鄉(xiāng)和縣有關部門審查。二是合理確定宜林地標底,公開競爭拍賣。由鄉(xiāng)村干部和群眾代表參加組成評估小組,根據宜林地的不同類型、立地條件合理確定標底,張榜公布,公開競爭招標。三是簽訂合同,進行公證。一般作法包括:統(tǒng)一制作合同樣本,規(guī)范合同內容,包括四至界限、承包期、治理標準和時間,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合同簽訂后,進行司法公證,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土地和林業(yè)部門要及時確權發(fā)證。四是搞好拍賣金管理。多數地區(qū)的宜林地拍賣金管理較為規(guī)范,主要作法是村有鄉(xiāng)管或村有村管,拍賣金主要用于宜林地治理和改善農村的社會公益事業(yè)。有的縣將宜林地拍賣金 納入村有鄉(xiāng)管范疇,能夠用活用好。
3、合理確定宜林地拍賣的范圍、面積、期限、價格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宜林地的范圍進行了嚴格的界定,宜林地主要包括:荒山(約占全省宜林地面積的90%以上)、荒地、荒灘。有些地區(qū)對限制拍賣的宜林地也做了規(guī)定;宜林地的拍賣期限根據立地條件的不同而有所變化,立地條件較好的宜林地如遷西的圍山轉、平原地區(qū)的路、渠、廢耕地拍賣期為30年以下,立地條件一般的宜林地拍賣期為30-—50年,立地條件較差的邊遠山地一般確定為50-—70年;拍賣面積根據本地宜林地資源存量、購買者的治理能力,宜林地的分布特點及村民的意愿由村委會研究決定,一般控制在10--100畝,購買1000畝以上的大戶主要分布在承德市。關于拍賣價格的確定,一般由村委會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宜林地的立地條件等級、交通條件等確定底價。目前,大部分地區(qū)還沒有建立宜林地資源資產評估機構。相對而言,遷西縣的做法較為規(guī)范,對一般宜林地,由村集體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考察,根據治理難易程度、適合栽植的樹種、預期效益及群眾認可程度等情況確定價格;對拍賣的圍山轉,由村委會委托縣農經部門集體資產評估事務所,根據面積、株數、樹勢及效益等情況,進行資產評估。拍賣“三荒”和圍山轉須一次交清拍賣金,并逐年按每畝不低于50元交納資源使用費。均包到戶的圍山轉,逐年按每畝50-—80元交納資源使用費,競爭承包的,實行逐年繳納承包費(含資源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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